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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扶手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甲方(承包人):乙方(承包人):甲方将不锈钢扶手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劳务、物资承包办法。 工作内容:预埋件及混凝土连接铁件安装、材料准备、不锈钢制作、运输、安装、成品保证。 材料按附图采购,按不锈钢工程验收标准验收。 不合格的材料拒绝进入现场,视为不合格。 产品必须返工以符合要求。 施工期间,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4小时以上。 单价 本工程按楼梯扶手单价为129元/米(规格见合同附页) )包干(包括材料制作费、安装费、管理费、税金等); 乙方不承担水电费及协调费。 工程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按水平扶手长度计算,垂直连接数量不计入计算)。 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乙方不锈钢材料进口至甲方,当场地建设达到工程量的一半(1500米)时,甲方拨付本合同总价的30%,并在期限内支付总价的95%。当天留出5%,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进入工地时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代表的管理,主动协调与土建施工总承包商的关系,遵守施工现场纪律,保护彼此劳动成果; 如有损坏,应无条件赔偿。 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自行购买安全保险。 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若属这种情况,甲方应无条件退还已划拨的资金。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或逾期未验收工程款的,自逾期付款次日起,按照银行规定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安装合同,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关于延期付款。 3、乙方因质量问题返工逾期交付使用或逾期竣工的,自逾期次日起每日扣除工程总金额1%的违约金。 十二、补充条款及附件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安装合同,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甲方: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乙方: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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