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在去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305号》标准公告中,《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正式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470-2019。 自2020年6月起,自1月1日起施行。
目前,该标准已正式实施。 现将标准分享出来,供大家在项目深化设计时参考。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6.7.3条:
1、栏杆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其他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
2、空气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宜小于1.05m; 空中高度为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宜小于1.1m。 上部屋顶及交通、商业、宾馆、医院、学校等建筑面向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宜小于1.2m。
3、栏杆高度应按建筑物地面或屋顶至栏杆扶手顶部的垂直高度计算。 当底部存在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高度小于或等于0.45m的台阶部分时,高度应从台阶部分的顶部开始计算。 。
4、公共场所栏杆距地面0.1m高度内不得留空。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6.7.3条解释:
1、一些专用标准对栏杆水平荷载有特殊规定,如国家标准《中小学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第8.1.6条1.5kN/m,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 因此,栏杆的水平荷载值除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要求外桥梁栏杆设计规范,还必须满足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
2、阳台、游廊等空旷区域栏杆的防护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防止人接近栏杆时因重心偏移而造成坠落事故。 根据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3岁至69岁中国公民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显示桥梁栏杆设计规范,我国成年男性平均身高为1.697m,折算成直立中心身高为重力高度为1.0182m,穿鞋后重力高度会增加。 约0.02m,取1.038m,加上必要的安全储备。 因此,规定24m及以下空中高度的栏杆防护高度不应小于1.05m,24m以上空中高度的栏杆防护高度应增加至1.10m。 学校、企业、医院宾馆、交通等面向中庭的建筑等公共场所危险性较大,栏杆高度进一步增加至1.20m。
3、只有当宽度和高度达到规定值时,才能确定该表面是可台阶的。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6.7.4条: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等儿童专用场所必须修建栏杆,防止攀爬。 当立杆用作栏杆时,杆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6.7.4条解释:
为了防止坠落和攀爬,住宅楼、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等儿童特殊活动场所对防护栏杆的设计有特殊要求。 在其他公共建筑中,儿童一般应在监护人监护下使用,防护栏杆可参照此要求进行设计。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6.2条规定:
阳台栏杆的设计必须防止儿童攀爬。 垂直栏杆之间的净距不宜大于0.11m。 放置花盆的地方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6.2条解释:
阳台是孩子们呆的时间最多的地方。 如果栏杆(包括栏杆上的部分栏杆)的垂直间距设计不当,很容易发生事故。 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之间的垂直距离应小于0.11m,以防止儿童逃出。 同时,为防止放置在栏杆上的花盆坠落造成伤害,该条要求可放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6.3条规定:
六层及以下阳台栏杆或栏杆净高不宜小于1.05m; 七层及以上不宜小于1.10m。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6.3条解释:
阳台栏杆的防护高度是根据人体重心的稳定性和心理要求确定的,并应随着建筑物的高度而增加。 阳台(包括封闭阳台)的栏杆或栏杆的结构一般与窗台不同,人站在阳台前比站在窗前更接近悬崖,有一种眩晕感。 如图1所示,人体与建筑物外缘的距离b明显小于a,其重心稳定性和心理安全要求更高。 因此,本文规定,阳台栏杆的净高度不应根据窗台的高度进行设计。
另外,强调封闭阳台栏杆高度与窗台高度不同的另一个原因是本规范相关规定的一致性需要。 封闭式阳台也是阳台。 该规范在“面积计算”、“采光通风窗容积率指标要求”、“隔音要求”、“节能要求”、“日照间距”等方面的规定与窗户不同。 的法规。 此次修订还修改了原规范中建筑层数的定义,使其与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保持一致。本文中“高层住宅建筑”和“中高层住宅建筑” “不再出现”等字眼。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6.4条:
封闭式阳台栏杆或栏杆还应满足阳台栏杆或栏杆净高要求。 七层及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心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6.4条解释:
实心栏杆用于七层及以上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上,可以防止冷风从阳台灌入室内,也可以防止物体从栏杆缝隙中掉落。太高的地方,会伤人。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5.1.5条规定:
六层及以下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宜小于1.05m,七层及以上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宜小于1.10m。 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 防护栏杆立杆间净距不宜大于0.11m。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5.1.5条解释:
本条依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7.2、3.7.3、3.9.1条制定,重点规定了窗台、阳台栏杆的安全防护要求。
不毗邻阳台、平台的外窗窗台应有一定高度,防止坠落事故。 近期我国因安装低窗台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明确规定:“窗台净高或防护栏杆高度应从台阶面计算,保证净高0.90m。 ” 有效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 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桌子、水平栏杆等易造成无意攀爬的台阶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不在此限。
根据人体重心的稳定性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着建筑物的高度而增加。 本文根据住宅层数提出了不同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由于封闭式阳台不改变人体重心稳定性和心理要求,所以封闭式阳台栏杆还应满足阳台栏杆网高度要求。
阳台栏杆的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爬。 根据人体工学原理,栏杆竖杆之间的净距不大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逃出。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12第5.5.2条规定:
楼梯、看台、阳台、通道屋顶栏杆的标准活载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住宅、宿舍、办公楼、宾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宜为1.0kN/m;
2、学校、食堂、影剧院、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馆,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宜为1.0kN/m,垂直荷载宜为1.2kN/m。 水平荷载和垂直荷载应分别考虑。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12第5.5.2条解释:
5.5.2 本次修订作为强制性规定,明确规定栏杆活载标准值是设计时必须符合的最低要求。
本次修订,考虑到楼梯、看台、阳台、通道屋顶栏杆在紧急情况下保护人身安全的重要作用,对住宅、宿舍、办公楼、宾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栏杆顶部、等水平荷载由0.5kN/m增加到1.0kN/m。 对于学校、食堂、剧院、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馆的栏杆,除顶部水平荷载增加至1.0kN/m外,垂直荷载也增加至1.2kN/m。 参照《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 77-98对桥上人行道栏杆的规定,计算桥上人行道栏杆时,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活荷载为1.2kN/m,水平向外活荷载为1.0 kN/m。 两者应分开考虑,不应同时使用。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四项与阳台护栏相关的设计国家标准。 由于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废止的标准,这里小编特意说明一下,旧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已经废止了。 最新的阳台护栏设计国家标准是《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