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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长城石雕获悉,为推动全市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合肥市住宅质量提升设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今后建造住宅要体现安全、卫生、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一指南将适用于全市新建住宅单元设计,改建、扩建住宅单元设计可作为参考实施。
居住空间:
朝南居住阳台进深不应小于1.50m
居住空间大小直接关系到居住者的舒适度。新规征求意见稿提出,居住建筑层高不应低于2.90米;安装分户中央空调及集中新风或地暖系统的居住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00米,且不应高于3.60米。
为避免影响相邻门的开启和人员的进出,相邻户门并排布置时,门扇间最近距离不应小于0.40m;相邻户门呈L形布置时,门扇间最近距离不应小于0.60m。
鉴于厨卫空间布局越来越受重视,要求厨房抽油烟机、壁柜的安装位置不应影响自然通风和直接采光;厨房开窗不应影响水槽龙头的安装和工作台的使用。卫生间的布局应综合考虑门的开启方式和方向,避免影响卫生洁具的安装和使用。住宅建筑朝南的生活阳台进深不宜小于1.50m,服务阳台进深不宜小于1.10m。
公共交通工具:
每个单元至少有一部电梯可容纳一架担架
新规征求意见稿要求,住宅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并应采用分组布置、联动控制,提高电梯利用率。安装电梯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应至少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最小尺寸建议为1.60m×1.50m。
所有住宅电梯均应与附属地下停车场相通,地下停车场电梯应设有入口厅,入口厅应设计为无障碍出入口,厅前应设有净宽不小于1.20m的通道,通道内不得设置停车位。
地下车库出入口不应靠近南侧居民建筑或生活空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库的地下车辆出入口均应设置雨棚。
非机动车停车位应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非机动车车库应设置在地面,置于地下室时,距室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3.00m;非机动车车库台阶式出入口应中间设坡,两侧设台阶,满足连续推车要求。推车坡道坡度不应大于20%,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设施环境:
护栏应采用防攀爬结构
为切实保障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安全,新规征求意见稿提出,明装消火栓下部不得留空,并应采取防止儿童撞头的措施。护栏应采用防攀爬结构,一般不宜采用水平构件;若有距楼面不足0.80m的台面或水平栏杆,栏杆高度应从可攀爬部分计算。
考虑到环保及舒适度标准,室内配电箱、低压箱等不宜安装在隔墙、卧室墙上栏杆防止可攀爬的构造,若安装在隔墙应在凹槽处采取措施,满足相应的墙体隔声要求。
屋顶消防水箱间不宜设在卧室上方,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卫生间内的卫生器具、立管应远离卧室墙壁布置栏杆防止可攀爬的构造,避免噪声对卧室的影响。
家用空调室外机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除集中空调配备的机组外,每个居住空间均需配备分体空调室外机,满足家用集中空调室外机安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不应对室外人员及相邻窗户造成热污染和噪声干扰。(记者吴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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