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开局之年,无锡市发布施工项目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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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石栏杆
摘要

1、工程项目选用涂料的VOCs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工程项目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现场喷涂、刷漆工作环节,降低施工现场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城管局、水利局: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生态环境工作,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斗争”向“深入斗争”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大气臭氧污染防治二十八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47号)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为重点,坚持污染减排与应急管控相结合,精准施策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建立工作双闭环。现将建设项目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要求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各类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2、大型公共建设和民生工程(公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公共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公交车站、智能交通、绿道、水利、道路改造、医疗卫生等);

3、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4、铁路建设项目;

5、房屋、道路、设施的拆除、修缮、改造;

6、企业厂房、设施、设备的维护、改造;

7、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民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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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村动迁房、安置房、人才公寓等民生工程;

9、其他涉及颗粒物、VOCs工艺的项目。

2. 涉及的流程

1、4月至9月:墙面喷涂、各种管道及构件防腐喷涂、栅栏喷涂(涂刷)及切割焊接、道路栏杆涂装、立面翻新、沥青铺设、屋顶防水、路面标线、大中型- 大小的装饰;

2、10月至次年3月: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迁工地、裸露地面、涉及土石方或覆土作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

3、严格减少VOCs排放

建设单位每年3月底前登录无锡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点击信息服务栏,选择建设项目申报,完成夏季VOCs相关运营申报,重点关注原材料使用、施工管理以及非高峰生产。

(一)强化源头管控

1、工程选用的涂料VOCs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建筑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2020年) 。工程选用的胶粘剂VOCs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建筑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及其他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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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可参照《建筑涂料和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量标准》(DB13/3005-2017)栏杆刷漆施工工艺,优先考虑低(无) VOCs含量或主要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且明确标注VOCs含量限量要求的内外墙涂料和胶粘剂。严禁使用国家、省规定禁止使用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建材产品。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将相关要求纳入审查范围,按照现行相关标准严格审查和控制设计图纸或者文件。

3.鼓励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构件和定型、工具化的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各类需要防腐处理的钢结构件、铸铁管、焊接钢管等集中外防腐处理完成后进入现场;利用BIM技术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综合布置,对管道支架进行现场测量和异地处理,防腐处理完成后进入现场。项目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现场喷涂、涂漆工作,减少施工现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

(二)严格把控检查

1、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采购和质量检验环节。如果发现使用了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涂料、胶粘剂,应要求立即离开现场。

2、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涂料、胶粘材料的现场检查,按要求进行抽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加强后续自查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涂料、胶粘剂应立即清除现场,不得使用。 ;将使用合格的涂料、胶粘剂纳入相关方质量检验验收体系,对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工序一律不予受理。

(三)严格监督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喷漆,有条件的焊接作业必须采取大气污染物收集和处理措施。

2、规范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涂料、粘合剂、水基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必须储存在密封容器内;使用后剩余材料应及时存放于密闭容器中,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使用过的废物容器应及时回收处理,不得露天堆放。

3、施工过程中严禁在室内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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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各项目现场各类柴油机械(含机动车辆)进出记录,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排放检查,杜绝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落实夏季生产调控措施

1、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间,根据本市气候条件制定季节性错峰施工计划。涉及VOCs排放的施工工序应尽量避开4月至9月夏季高温季节。

2.对VOCs排放流程实行错峰运行。 4月至9月,根据市大气办在应急管理平台发布的短信预警,每天10:00至17:00(雨天除外)暂停VOCS排放流程。现场禁止进行墙面喷涂、各种管道及构件防腐喷涂、围栏喷(漆)、切割焊接等可能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施工作业。禁止涂刷道路栏杆、翻新外墙、在道路上铺设沥青、围栏。油漆、屋顶防水、道路及地面标线、大中型装饰。

4、加强颗粒物控制

建设单位应于每年8月底前登录无锡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点击信息服务栏,选择建设项目申报,完成秋冬季颗粒物相关作业申报,重点扬尘施工现场采取抑制措施,并使用运输车辆和越野移动机械。

(一)强化抑尘措施

1、全市各类建筑工地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项抑尘措施的落实。可按照《推进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未达到“百分之六百”达标扬尘的建筑工地压制标准必须停止整顿。对屡犯错误的企业和项目,采取停工整顿、约谈警告、经济处罚、信用扣减、媒体曝光、一票否决、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

2、城市建设区域内的垃圾处理场、散料、裸露地面等,除必要的施工作业外栏杆刷漆施工工艺,均应进行覆盖、绿化、硬化等处理,使建设区域基本无裸土。若采用防尘网覆盖,应覆盖。提高防尘网质量,要求使用6针以上环保型密目防尘网,以保证抑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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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现场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等易扬尘作业时,应采用雾炮车或高压水车进行抑尘作业。施工场地应配备洒水喷头或喷洒设施,每天派专人对场地内封闭区域、道路、地面、临时暴露覆盖区域、易扬尘区域进行洒水、除尘,并保持定期保湿。

4、当气温小于或等于2摄氏度时,施工现场应停止一切抑尘作业(洒水、雾炮、围护喷洒等)。

(二)加强流动源监管

1.鼓励各类建筑工地使用排放标准较高的移动源,优先使用纯电动机动车辆(包括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或优先使用使用2017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或注册的)挖掘装载机等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2、全市各类建筑工地建立移动源污染排放管理制度。业主(建设)单位应当禁止无环保牌照、不符合现行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驶入。施工现场内流动源冒黑烟现象已基本消除。

3、全市各施工工地应建立土车日常保洁管理制度,并落实保洁人员。对道路上运载泥浆、未使用合格密闭车辆、运输各种易泄漏物料、污染道路和环境、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予以控制。取得建筑垃圾汽车运输许可证、未按规定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在建筑工地设置垃圾坑等问题,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垃圾汽车运输管理水平。

四、全市各类建筑工地、各类柴油机械(含机动车)坚决杜绝使用黑色加油站(车辆)油品和各类假冒伪劣非标油品产品,从而减少各类移动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排放。

(三)落实秋冬季防控措施

各类施工工地要关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应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土方开挖、道路开挖、土方运输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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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监督管理

一、市、县(市、区)住建、交通、城管、市政园林、长城石雕等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场地扬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移动源减排的监管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范围。将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源减排纳入在建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要求项目现场整改。问题较多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停工整顿、通报批评或者移送行政处罚、信用处罚。

二、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住房建设、长城石雕等方面,4月至9月每月组织一次监督执法。全面实施建筑墙面涂料、粘合剂、清洗剂等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加强建筑工地、住宅、道路、企业墙体喷涂、各类管道及构件防腐喷涂、围栏喷涂(刷涂) )喷漆切割焊接、道路栏杆喷漆、外立面翻新、道路铺设沥青、栅栏喷漆、屋顶防水、道路标线、大中型装饰执法检查。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城市管理、长城石雕等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监督执法,从10月至次年3月。加强建筑工地抑尘措施落实和流动源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建筑工地裸土材料覆盖、土石方拆除抑尘、违法运输、带泥上路、施工期间抛撒、泄漏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渣土车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油品质量、黑烟等问题。

三、各市(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秋冬季(10月-3月)和夏季臭氧防治期(4-9月)施工现场监管。对未申报项目,发现擅自开展涉及颗粒物、VOCs排放工艺的作业的,将责令停工整顿,并严肃查处。对申报项目,首次发现未按照相关要求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或者违规进行VOCs排放相关作业的,按照以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并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如果第二次发现,违规者将受到严格查处,并责令停工并列入申报黑名单。

附件:点击下载.docx

1、无锡市建设项目申报平台填写说明

2. 控制参考文件名称及文件编号

无锡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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